获得欧盟商标(EUTM)后,企业仍面临持续的维护义务与潜在的权属变动需求。欧盟商标每次注册有效期为 10 年,可无限续展;同时,无论是品牌并购、特许经营还是授权合作,都会涉及商标的转让与许可。掌握续展的时限、转让的形式要件以及许可备案的规则,是确保品牌价值持续延续的关键。 续展方面,欧盟商标自注册之日起 10 年后进入续展期,注册人可在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内(并享有届满后 3 个月的宽限期,需额外付费)提交续展申请。每次续展再延长 10 年,可无限次续展。相较之下,美国商标每 20 年续展且中间还需提交使用声明,而欧盟商标的续展相对简洁——每次续展仅需缴费并提交带商标图样的注册证更新,无需重新证明使用,合规负担较轻。 转让(Assignment)方面,欧盟商标作为一款可在全域生效的财产权,可以部分或全部转让。需要强调的是"统一性原则":欧盟商标的转让原则上不得仅针对部分成员国,即不能只转让在德国有效的部分——要么整体转让,要么在全部有效范围内部分转让(如将某类商品转让对方)。转让协议虽非生效前提,但为办理转让登记,通常需要提交转让协议或相关证明文件。未及时在 EUIPO 登记转让的,该变动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。 许可(Licensing)方面,注册人可通过合同授权他人在欧盟境内使用商标。许可分为普通许可、优先许可与独占许可。虽然欧盟法律下未备案的许可不影响许可合同本身的效力,但登记许可(尤其是独占或优先许可的被许可人)能够对抗第三人,并使被许可人在他人申请撤销或无效自身商标时具备"利害关系人"资格。此外,被许可人的使用可归用于注册名下,这对依赖代工、授权生产的品牌尤为重要。 实务建议:企业应制定商标资产台账,将 10 年续展、许可到期等日期纳入提醒;涉及品牌授权、并购时,务必签署书面转让/许可协议并办理 EUIPO 登记,以取得对抗第三人效力;采用授权生产或特许经营模式的,应在许可协议中明确质量监督条款并留存记录,确保被许可使用可计入"真实使用"。 此外,企业应在商标临近 10 年续展期时提前规划,利用宽限期前办理续展以避免权利中断;在品牌跨境并购中,及时办理转让登记并确保权属清晰。对于多主体授权场景,建议统一登记许可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与质量安全责任,既保障交易安全,又维护 EUTM 的统一性与价值最大化。